各学院、机关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计划,经2017年12月15日第18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制定我校2018年“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放假时间安排,现通知如下:
一、部分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
1.元 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2.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上课,按4月6日(星期五)的课程计划执行。
3.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上课,按4月30日(星期一)的课程计划执行。
4.端午节:6月1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5.中秋节:9月2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6.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上班、上课,按10月4日(星期四)、10月5日(星期五)的课程计划执行。
二、寒暑假放假安排
(一)寒假安排:
1.2018年1月29日(星期一)学生开始放寒假,2月1日(星期四)教职工开始放寒假。
2.教职工3月1日(星期四)上班,学生3月4日(星期日)报到注册,3月5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暑假安排:
1.2018年7月16日(星期一)学生开始放暑假,7月19日(星期四) 教职工开始放暑假。
2.教职工8月30日(星期四)上班,学生9月2日(星期日)报到注册,9月3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018级新生报到时间,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后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每逢放假前,请有关单位提前安排好教学及放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特别对组织学生利用假日外出实习、实践等活动加强管理和强化安全教育,切实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师生安全。
2.2018年全年放假时间安排若临时调整,另行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