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届毕业生毕业资格预审查的通知
各位毕业班同学:
根据本学期日常工作安排,从即日起启动2018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预审查工作,由于事关同学们的毕业证是否能够顺利获得,什么时候获得。请同学们仔细阅读下列相关事项:
一、毕业审查表格
各位同学根据附件中《2014级毕业生毕业预审查结果》附件1和《2014级毕业生学位预审查结果》附件2,核对自己的审查结果。
审查分为毕业审查和学位审查,审查结果分为以下多种情况,请同学们仔细阅读:
情况 |
毕业审查 |
学位审查 |
本学期是否理论课 |
结论 |
1 |
通过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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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第一批可获得毕业证,学位证。 |
2 |
通过 |
不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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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外语不通过(390分),可先获得毕业证,随后补授学位(公共英语三级)。 |
因绩点(2.0)不通过,若要获得学位证,办理延长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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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处分(未撤销)不通过,不能获得学位证。(除非考上研究生或有市级以上大学生获奖)。 |
3 |
不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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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如果本学期课程全部通过,进行毕业审查,可能出现的情况见1和2。如果没有通过见情况4和5。 |
4 |
不通过 |
通过 |
无 |
结业,延长,或肄业。具体情况需到教务进行登记说明。 |
5 |
不通过 |
不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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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业,延长,或肄业。具体情况需到教务进行登记说明。 |
注:1、没有毕业证,就没有学位证,学位证是在毕业证基础上获得。2、毕业审查通过,但本学期有课的(名单见附件4),需要签署《毕业生修读课程告知书》附件3,并办理退课,截止到5月18日。
二、相关学籍手续事宜
1. 学生在标准修业年限内未达到毕业要求,但取得的学分数达到所在专业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数90%(包含毕业设计(15学分))以上者,须填写《天津理工大学本科学生结业申请表》附件5,并在6月1日之前上交教务办公室19-206如期提交该表的结业生可在自入学之日起六年内以重修的方式继续完成学业,课程修读和考试申请方式见每学期相关通知;未提交该表的结业生视同放弃结业换毕业及学士学位申请。
2. 凡毕业时没有获得学位证的同学需签署“天津理工大学关于学士学位授予情况的告知书”(此告知书由教务处统一发放)。并与2018年7月1日前返回学院教务处。
3.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天津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津理工校[2007]32号),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未取得培养计划规定学分的90%且未申请办理延长修业年限)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修业年限已达六年)未完成学业(未取得培养计划规定学分的90%)的学生应办理退学手续,并可申请发放肄业证书。
4. 2018届毕业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工作开始进行,未取得培养计划规定学分的90%的同学可以申请延长修业年限,受理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1日。办理延长申请时,学生本人和父母(至少一位携带身份证)亲自到校方可办理,否则不予受理。延长申请一经提交不予撤销,该生将不再作为2018届应届毕业生处理。
三、其他事项:
1. 结业生在期限内达到毕业要求者,可申请换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中载明的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2. 我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严格按照《天津理工大学关于授予本科生学士学位的规定》要求程序执行。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学位证书发放。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议于每年3月、6月、9月、12月召开。凡2018届应届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但未在2018年6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者需在后期校学位会审议通过后进行证书制作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