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材料请于5月23日中午之前交到19-206,电子版发到邮箱sunjf125@qq.com
我院可申请的学术型导师专业如下: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药物化学(100701);化学(0703)(2019年招生);
我院可申请的专业型导师专业如下:
化学工程(085216);制药工程(085235);
材料提交要求:
1、老师们填写论文项目等相关材料的时候,填写符合申请或者考核基本条件的数量即可,不要填写太多,以免增加审查难度。
2、表中填写的项目论文请按照填写的先后次序提交支撑材料,所有支撑材料用夹子或者别针夹一起。
论文 提交首页+检索页+JCR分区证明页,每篇论文按照此顺序装订(检索页见http://www.2sf6.com/info/1081/1615.htm,分区证明见http://www.2sf6.com/info/1081/1513.htm);
在研项目提供项目立项通知单或者任务合同书;
横向课题提供合同全文复印件和财务网站查询的到账明细;
结题项目提供项目结项通知单或者任务合同书;
获奖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专利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
一、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相关工作
(一)博士生指导教师认定(已经是外校博士生导师的老师可以认定)
符合博士生指导教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和所在学院需提交如下材料:
《天津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格认定表》(附表1)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背景材料一份,无背景材料或背景材料不齐的成果不计;
《天津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格认定汇总表》(附表2)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二)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所有老师只要符合条件即可认定)
符合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条件(津理工学位[2018]8号天津理工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暂行办法.pdf)的申请人员和所在学院需提交如下材料:
《附表3天津理工大学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批表.doc》(附表3)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背景材料一份,无背景材料或背景材料不齐的成果不计;
《附表4天津理工大学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简况表.doc》(附表4)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附表5天津理工大学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情况汇总表 .xls》(附表5)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相关工作
(一)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
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人员和所在学院需提交如下材料:(申请基本要求见津理工学位[2017]3号关于印发《天津理工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及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1).pdf;必须先是学术型导师才能申请专业学位导师,第一次申请专业型导师,可直接认定,要求见下面第二条:导师认定)
《附表6天津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docx》(附表6)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背景材料一份,无背景材料或背景材料不齐的成果不计;
《附表7天津理工大学申请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xls》(附表7)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附表8天津理工大学申请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xls》(附表8)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认定
认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人员类型:
1.我校新引进人才并和学校签订合同,在原单位已被聘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可同时认定一个学术型导师和一个专业型导师)
2.学校新引进、通过绿色通道新聘为副教授(仅限上一年度)(可认定一个学术型导师)
3.学术型硕导认定首个专业型硕导(已经是学术型导师,第一次申请专业型导师,可直接认定)
认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人员和所在学院需提交如下材料:
《附表9天津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认定表 .doc》(附表9)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附表10津理工大学认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 .xls》(附表10)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附表11津理工大学认定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xls》(附表11)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
导师考核范围:已在2012年9月和2013年通过遴选、认定和考核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仝新利,王秋生,孟祥太,曾林涛,谢飞)。考核文件见津理工学位[2017]3号关于印发《天津理工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及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1).pdf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可不参与考核:
(1)年龄在57岁以上
(2)2017年已考核通过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3)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外聘导师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可免于考核,不提交相关材料,本次考核直接确定为合格,只需在《天津理工大学在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免考核情况汇总表》(附表14)免考核条件字段中注明满足以下哪项条件并本人签字。
(1)人事处和科技处已认可的具有省部级(含)以上人才称号
(2)近五年内完成或正在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近五年内承担其他项目单项经费在200万元以上的项目负责人
3.应考核者如未参加本次考核,视为本次考核不合格,放弃其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
参加考核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和所在学院需提交如下材料:
《附表12天津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表.doc》(附表12)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背景材料一份,无背景材料或背景材料不齐的成果不计;
《附表13天津理工大学在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情况汇总表 .xls》(附表13)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附表14天津理工大学在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免考核情况汇总表.xls》(附表14)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四)其他情况说明
往年考核结果为“限期整改”和“暂停招生资格”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和所在学院需提交如下材料:
《附表12天津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表.doc》(附表12)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背景材料一份,无背景材料或背景材料不齐的成果不计;
《附表15天津理工大学暂停招生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情况汇总表.xls》(附表15)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附表16天津理工大学限期整改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情况汇总表.xls》(附表16)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